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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全周期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吴忠市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政治巡察、提高监督质效、巩固深化“三化”建设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在加强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上持续发力,构建整改监督闭环,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链条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整改措施落实落地。着力统筹协调,做实做细跟踪督促、反馈移交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全周期有人干、有人管。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巡察反馈工作机制,市级主要领导参加集中反馈会,通报巡察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同时,第一时间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整改工作提示函,明确整改程序、时间节点和整改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明责定责、履责尽责。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建立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工作机制,由市委书记面对面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敲重锤、督责任、提要求,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六个月集中期整改结束后,纪检、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联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对账”验收,按照“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追责问责到位、举一反三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的要求跟进监督,实地检查整改质效,当面反馈存在问题,对不满足销号条件的问题,责令继续推进整改,并按轮次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整改监督情况,通过严格整改督查倒逼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全过程跟踪开展联审联管,不断凝聚整改监督合力。不断丰富协同联动的方式方法,全过程全方位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管理,持续释放“1+1>2”的监督质效。巡察进驻前,协调纪检、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面对面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需要巡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帮助巡察组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日常整改落实情况,为巡察组聚焦整改落实细化监督重点提供第一手资料。巡察整改阶段,组织纪检、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与巡察组协同联动,共同审核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社会公开等内容,对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制度建设等内容“层层过筛”,指出措施缺项漏项、责任不明不清、目标模糊含糊等具体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全过程把好巡察整改出入关口。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巡察机构按轮次建立未完成整改问题台账移交本级纪检、组织部门。纪检、组织部门把未整改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阶段目标推进整改,每半年向纪检、巡察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巡察机构把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整改情况纳入巡察整改“回头看”监督内容,通过再监督加强巡纪组联动,全过程开展“贴身式”监督,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
全周期聚焦巡察成果运用,强化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成效。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整改落脚点,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规范一个领域”拓展,不断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整改成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边巡边移、快速查处,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向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巡察发现问题情况,为人大评议、民主监督提供参考。在向纪委、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报告、信访等资料的基础上,同步移交“一把手”情况反映、领导班子评价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职情况报告等专题材料,为开展日常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工作参考。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形成巡察专题材料,推动行业系统整治。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从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监督责任落实、整改成果运用等方面量化监督指标,分批次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实地评估,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参考,持续释放以“评”促改的成效,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吴忠市纪委监委)
